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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院及基层院岗位)
时间:2026-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院及基层院岗位)

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现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蚌埠市院及基层院岗位)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具体时间详见下表,请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以下时间段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岗位
代码

招聘
计划

入围
人数

入围最低分数线

资格复审时间段

0501

1

3

74.75

2026年7月1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0502

1

3

69.75

0503

1

3

67.5

0504

1

3

72.75

0505

1

4

70.5

0506

1

3

72.25

0507

1

3

68.5

0508

1

3

70

二、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安徽省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蚌埠市院及基层院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三、资格复审地点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5楼508房间(地址: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3108号)。

四、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所在检察院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对于2026年毕业但目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凡与报考要求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2.报考人员本人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4.后续工作请关注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附件:安徽省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蚌埠市院及基层院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