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检察院在基本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经”,办公办案信息网络为“纬”,找准结合点、着力点、突破点,充分发挥科技对廉政建设的强大推动作用,现已全面试运行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软件,运行情况良好,运行效果明显。
该系统软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合理构建网络工作流程模块。按照“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开发思路,在该系统主界面左侧设置了主要工作模块,包括“业务管理、综合管理、会务管理、领导活动”四大模块。“业务管理”包括了反贪局等9个业务部门,“综合管理”包括办公室等4个综合部门。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分别整理出各自的“职权目录”并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设置在本部门的系统管理模块中。每个部门下设若干工作子模块,基本涵盖了检察工作全过程和队伍建设各方面。
二是实时警示具体风险等级。我们在系统中将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具体化,确定了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的145个具体风险点,再根据权力的重要性、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按照风险等级管理的思路,区分为高级风险点58个、中级风险点55个、低级风险点32个,并在系统中分别设置了红灯、蓝灯、黄灯三类“风险提示灯”,警示要采取相应风险防控措施。
三是动态监控采取防范措施。在系统中对三级风险点分别按照检察长(检委会)、院分管领导和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职责分级管理,如果用户管理系统出现风险等级灯警示,一方面督促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化解风险;另一方面督促有关干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工作,有效防范潜在风险演变为违法违纪问题。该系统对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设置了红灯、绿灯两种“防控提示灯”,在未按程序消除防控风险时,提示灯显示红灯,表明风险未消除;在严格按照风险防控措施的要求及时处置廉政风险,防控灯才会变为绿灯,提示风险解除。
四是强化部门相互监督制约。该系统提供了内部“交互式监督”功能,如自侦部门可以查看公诉处审查自侦案件的情况,公诉处如改变案件定性、事实,必须在系统中详细填写情况说明。自侦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看到案件改变情况和有关说明,可以在系统中直接对公诉处提出不同意见。公诉处对自侦部门的意见只能查看不能修改,从而加强了执法办案的内部相互监督。
怀远县院着力构建“制度加科技”模式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方面借助网络信息平台,方便、快捷、及时、全面地对全院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信息化。另一方面利用自动预警、监督提醒、审核纠错等功能,同步跟踪管理,有效防止各种办案问题的发生,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动态化,大大提高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