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案件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怀远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按照省院的统一要求,认真学习省院《关于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四个方面的工作入手,积极筹备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
一是申报成立机构。按照案件管理工作机构设立相关规定,怀远县院积极向县委编办申报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案管办成立后,该院案管办对所有受理的案件统一进行受案、登记、分流,并对主要办案程序进行网上全程跟踪服务与监管,切实肩负起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责,力争案管工作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二是确定工作人员。为确保案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院党组结合全院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决定从全院干警中选派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案管办。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了办公室负责人,为案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购置办公设施。为促进案件管理工作高效运行,怀远县院计划购置开展案管工作必备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档案柜等设备,为今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硬件基础。
四是制定工作制度。根据高检院案件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省院的要求,结合全院工作实际,制定案件管理相关工作制度,为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要求案管办要通过对全院的各项办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考评本院执法工作质量,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原因,不断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