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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日报》2008年8月14日《正义与和谐》检察专版文章
时间:2008-11-25  作者:  新闻来源:蚌埠检察  【字号: | |

  市检察院三项措施深入贯彻市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市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法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并结合检察机关自身实际,提出具体明确的贯彻意见。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创新精神全力推进“三化一效”(检察工作规范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检察工作信息化,深化效能建设)检察改革,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是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监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全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大学习大讨论为抓手,以绩效考核为载体,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用一流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杨世成) 

  “出庭一次,评议一次,提高一步” 

  ――市检察院“公诉百案庭审观摩评比活动”侧记 

  日前,就被告人陈建军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与被害人朱献杰是否属经济上的借贷关系、是否构成诈骗罪等问题,五河县检察院本案公诉人张倩与辩护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你来我往,进行着激烈的辩论。 

  庭审结束时,空气中的“火药味”仍未散尽。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张倩又回到检察院会议室,认真记录着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员对她这次出庭情况的评议。“语言有力,思路清晰,控制辩论的能力较强。”、“答辩能突出重点,击中要害。”……对于存在的不足,大家也毫不留情,“在气势上,还不够威严。”、“讯问还应该更加细致一些。”、“公诉人和技术人员利用多媒体出示证据时没有配合好。”…… 

  这是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公诉百案庭审观摩评比活动”的第76例庭审。为提高执法能力,培养办案能手、锻炼公诉队伍,市检察院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为期5个月的“公诉百案庭审观摩评比活动”。王永法检察长说:“这次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出庭一次,评议一次,共同提高一步,让个案心得转化为全员经验,不断提高公诉队伍整体业务能力。”受领任务后,公诉处反复酝酿,严密组织。不仅要求出庭人员认真准备“三纲一书”(讯问提纲、举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庭前准备工作,庭前还要组织公诉人员进行案情分析,提出庭审应对策略,完善出庭预案。对庭审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不得剪辑,以备考核检查。庭后要进行评议,对庭审中好的做法与不足之处进行深入总结,以发现好的经验与做法。 

  走出会议室,张倩说:“今天我的收获真大,特别是一些批评的意见让我看到了不足。”还有几位检察官则称赞说:“真不愧是全省‘十佳公诉人’!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 (市检察院 陈金虎 毛志平)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为序) 

 

 

    

联 系 电 话

叶宏涛

市人大常委、 蚌埠市宏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3021038

朱文秀

市人大代表,  龙子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3040231

华培莲

省人大代表,  市文化局副局长

3125442

 

市人大代表,  市政府党组成员、顾问

3123928

陈春霞

市人大常委,  蚌埠日报社记者部主任

4034178

周庆荣

市人大代表,  蚌埠坦克学院政治部主任

4678201

单永英

省人大代表,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3131505

张传明

省、市人大代表,安徽晶菱机床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4928297

费利生

市人大代表,  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3076622

唐前拥

市人大代表, 禹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4021434

 

市人大常委、 民革副主委,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8572013

李柏年

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成员,安徽财经大学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副院长

3173189

 

市政协委员,蚌埠市老约翰蛋糕连锁机构董事长

4085388

 

市政协委员,民建成员,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主任

3901120

张惠民

市政协常委,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3124663

桂燕平

市政协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2072376

徐伟红

市政协常委,民建副主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3125586

黄敬荣

市政协委员,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

3937955

  检察短波 

  ★7月31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检察长王永法就做好奥运期间检察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作出部署,一是自8月1日起,实行由1名院领导、3名部门负责人实行24小时值班;二是暂时停止干警休假;三是限时办结涉诉涉检案件,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8月1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复转军人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和45名复转军人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对高崎、马莉、张启家、赵海霞、陈金虎、葛志怀、杨兴和、曹礼成等8名“优秀复转军人”进行了表彰。 

  ★为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进一步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7月28日,市检察院举行“我的检察情结”主题演讲比赛。11名选手参加比赛,来自固镇县院的董海成、禹会区院汝元琼、怀远县院章月华、市院周飞、五河县院刘菲菲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近日,淮上区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安徽省第八届文明单位”。这是淮上区检察院继获得蚌埠市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接待室”和第五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之后,荣获的又一殊荣。(市检宣) 

  调解“饲料款”案 促进乡村和谐 

  近日,在固镇县一起民事案件的审理中,没听到对簿公堂的唇枪舌剑,却看见四五个庄稼人热情地握着手,分不清谁是原告,谁是被告。他们转过身,又对检察官、法官伸出双手说:“没说的,你们说的法律、道理都明白了,我们心服口服。” 

  七月初,固镇县仲兴乡某村三位农民王兴亮、万永强和张鹏到固镇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申诉。二〇〇八年二月,他们三家到从事饲料配制的个体户罗庆华处购买喂猪的饲料。猪吃了饲料后,王兴亮家死了5头猪,万永强、张鹏家各死了两头猪。他们感到很痛心,认为都是饲料惹的祸,便向乡政府、县畜牧局反映情况。畜牧局调查后表示,只有经过技术鉴定才能搞清楚具体原因。但5000多元的鉴定费他们实在拿不出,只好自认倒霉。随后,他们各自外出打工了。 

  午收季节到了,三人各自回家收麦子。人未到家,就听说了判决书上判决他们偿还饲料欠款的消息,三户共4000多元。三人怎么也想不通,于是一起到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申诉。科长曹景杭受理此案,经认真审查,认为法院在三被告外出务工,且与家庭没有任何联系的情况下,采用留置的方式送达开庭通知书,并缺席审判,确有不妥。于是,他立即与办案法官交换意见,并一起分析研究案情:本案9头猪病死可能与饲料有关系,但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有因果关系,而且已经没有了死猪、饲料的样本,无法支持他们的申诉请求。但如果维持原判,确实有失公平,三户也可能不服从判决。 

  怎样才能既依法办事,又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呢?曹景杭觉得这件棘手案件还是以调解结案为宜。于是,他与法官一起分别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对欠款的三户农民讲解法律,反复强调证据意识,打官司就是凭证据说话;对配制饲料的罗庆华则剖析道理,“猪吃了你配的饲料后死了。如果仅仅是一两头,可能不能说明问题,但一下就死了9头,而且村里其他没有吃你家饲料的猪都没问题。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经过反复耐心的说服劝导,双方都觉得办案人员把法、理、情都说得很透彻,更为他们诚挚的态度所感动,最终双方同意以60%的比例偿还欠款并当场履行。于是出现文中开头的一幕。 

  (市检察院 陈金虎 王宇) 

  父子对簿公堂为哪般? 

  因为房产纷争,年过八旬的王某被儿子告上了法庭;老人对判决不服,抱着极大的希望走进了怀远县检察院的大门。检察官们热情的问候,细心的阅卷,认真的调查,使王某感受到了温暖,打消了疑虑。案件抗诉后经法院再审,法院撤销了原判决,王某的权益终于得到了维护。 

  怀远县城关居民王某与老伴李某均是年过八旬的老人,其一生共育三子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早年间,老夫妻俩在怀远县城关建造房屋数间。2004年7月,李某病重,立下了遗嘱,表示自己死后所住的房屋由女儿继承。同年10月,李某去世。2005年4月,怀远县公证处对李某的遗嘱进行了公证,制作了公证书。2004年8月,王某分别以自己和老伴李某的名义为其所住房屋办理了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 2005年1月28日,王某又以自己的名义向怀远县政府申请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之后,王某将该房屋所有权证过户给了女儿。 

  2005年9月,王某的两个儿子向怀远县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将怀远县人民政府及王某告上法庭,认为他们兄弟两个也是房屋的共有人,县政府将产权证仅颁给其父,侵犯了他们的共有财产权,剥夺了自己对母亲遗留房屋的继承权,请求法院确认怀远县政府为王某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向怀远县政府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是其与李某老夫妻俩的共有财产。因为李某在去世前立下了其遗产由女儿继承的遗嘱,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且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李某女儿的遗嘱继承权优先于李某二子的法定继承权。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又将房屋过户给其女儿符合法律规定,怀远县政府为王某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在事实与法律上并无不当,据此,提请市检察院提出抗诉。 

  该案法院再审后认为,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判决撤销原判,认定怀远县政府为王某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怀远县检察院:陈伦远) 

  检察执法彰显人性化理念 

  高三学生交通肇事 高考期间取保候审 

  五河县检察院起诉书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08年5月2日16时许,无证驾驶帕萨特轿车从五河驶往蚌埠途中,将骑自行车行驶的刘升宏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于2008年5月15日被刑事拘留,5月20日被逮捕。 

  经办案人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男,1989年1月14日出生,系五河一中高三年级应届毕业生,且将参加高考。案件审查过程中,王某的辩护人向五河检察院提出对王某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长张野在听取办案人的有关情况汇报后,考虑到高考在即,当即安排办案人督促。王某的家长、辩护人和被害人近亲属进行民事调解。经过短短几天时间,民事部分达成协议,民事赔偿到位,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鉴于此情况,检察长当即决定,对王某取保候审。王某终于在高考的前两天被取保出狱,正常参加了高考,并达到了大专录取分数线。 

  为了方便王某高考后及时查分和填报志愿,该院又对该案选择了普通程序起诉,并向法院提出了从轻处罚的建议。日前,五河县法院一审判处 

  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五河县检察院 葛静) 

  公诉席上显奇葩 玫瑰也铿锵 

  ——记龙子湖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方惠云 

  一份份证书记录着不凡的经历 

  一面面锦旗述说着动人的故事 

  她——外表柔和、俏丽,做起事来风风火火、说起话来快言快语,显得机智而又干练。她先后被评为“省级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系统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安徽省“优秀检察官”,并被安徽省检察院记二等功,多次被市检察机关嘉奖,授予“优秀公务员”称号。她就是从检24年,在公诉岗位上工作长达18年,检察花苑公诉席上绽放的玫瑰——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现年42岁的女检察官方惠云。 

  勇挑重担,主动承办大要案 

  方惠云常说:“要做就要尽力做得最好”。她每年不仅办案数量居全科前列,而且质量好、出手快,几年来,她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无一错案。作为科长她总是主动承办疑难、复杂的大、要案。近年来她先后成功审查起诉了某信托投资公司经理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某检察长受贿案,某银行原行长受贿、诽谤案,某财政局原局长挪用公款、受贿案,某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顾某贪污案等具有一定影响的大、要案。 

  在审查刘某等二人涉嫌偷税案时,由于案件涉及偷税持续时间长、项目多,偷税金额高达几百万元,帐目真假难辨。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她没有退查此案,为节省时间,用半个月的时间她就住在距单位近的父母家,不分昼夜的审阅卷宗和几百册的财务凭证材料,核查所有证据,并追加起诉刘某所在的公司为被告。当法院对刘某等二人和该公司作为单位犯罪依法一并作为有罪判决的时候,她看着层层叠叠文山一样的财务凭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勤于思考,创新工作模式 

  “问泉哪得清如许,为由源头活水来”,方惠云在办案中始终注重思考、勇于探索,不懈地寻求与审查起诉工作相适应的新举措、新方法。 

  2003年以前,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率偏高,极大地影响了诉讼效率,她及时起草了《关于侦诉合作的操作规则》,建议对尚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疑难复杂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该规则付诸实践后,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经公诉科提前介入的案件,再未出现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 

  2005年1月起,全市市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交由龙子湖区检察院集中审查起诉,这是一项全新的和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她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拟制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细则》,成立专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公诉组,创制“圆桌讯问”方式,面对面的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流和沟通以减少他们紧张和对立情绪。目前,公诉组已形成独特的寓教育、感化、挽救于一体的庭前教育、庭上教育、回访教育的审查未成年犯罪全新的工作模式。 

  2006年,一名刚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因盗窃父亲同事办公桌抽屉里一千元现金被移送起诉。方惠云深为惋惜,为了给这名少年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她深入研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为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且盗窃数额不大,即大胆建议不起诉处理,被领导采纳。为了进一步加强再教育,她还找到其家长,了解其在思想深处存在的问题,并与所在社区、派出所进行联系,成立多家单位组成的义务帮教组,定期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还在生活和就业上关心和帮助他。这名少年深受感动,如今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表现良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不时还打电话来与方惠云进行思想上的交流。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法律和社会效果明显,2007年9月,该院公诉科被龙子湖区政府评为“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 

  明察秋毫,捍卫法律尊严 

  检察机关通过侦查监督追诉漏罪、漏犯,通过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来维护法律的公平和公正。2003年以来,方惠云通过对案件细致审查,共追加漏罪10多起,追诉漏犯10多人,成功提请抗诉案件多起。 

  2003年,她在办案中及时发现和纠正了32件侦查机关滥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情况。2007年,通过一件赌博案件就追诉漏犯4名,追加漏罪1起。当一名强奸犯因为被追加起诉伤害罪而得到应有的惩罚时,受害女子和她的母亲 “扑通”跪倒在她的面前表示万分感谢,她的眼睛湿润了。她没想到自己的精心履职,竟让受害人如此感动和震撼。她永远记住受害人所说的一句话:“是检察官为她伸张了正义,维护了她做人的尊严。” 

  2007年,她办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两个被告人贩卖私盐被判处缓刑。她认为法院判决畸轻,这样损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案件岂能判缓刑!她再一次重新审查案卷,查阅法律条文和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再也沉不住气了,坚信判决有误,依法提出抗诉意见。该案件抗诉后,法院撤销了缓刑,重新对两被告人改判三年有期徒刑。 

  玫瑰铿锵,公诉席上唇枪舌剑 

  出庭支持公诉,是公诉科检察官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重要任务。在法庭上,方惠云特别重视自己举证、质证水平和辩论技巧,始终以宏亮、清晰的声音,严谨、流畅的语言进行阐述和辩论,做到以充分的证据、明晰的法理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展现出公诉人公平公正、端庄严谨、不亢不卑的良好职业形象。 

  2007年5月,方惠云受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零口供案件,被告人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犯罪行为。面对被告人在庭审上蛮横态度,方惠云不慌不忙沉着应战,从被告人犯罪的预谋、商品送货方式、接受货款等环节分别以大量的证人证言、物证、鉴定结论等一一列举证据,一事一证,有理有据、环环相扣,从客观上证实了被告人犯罪行为。虽然是零口供案件,难度较大,但经过举证、质证、辩论,凭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辩论口才,铿锵有力地驳斥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罪辩解,在铁的事实面前,被告人终于低下了头,说“公诉人太利害了!”。被告人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当即表示不上诉,认罪服判。 

  从检24年,方惠云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秉公执法,吃请不到,送礼不要,说情不理”的信念。一份份荣誉证书,一面面赞许锦旗,记录着她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忠诚!她是检察战线的骁将,是检察花苑公诉席上盛开的铿锵玫瑰。 

  (龙子湖区检察院  董云  盛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