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27日,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省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副厅级检察员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市院检察长、主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及民行处长参加了会议。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伟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宗祥作总结讲话。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法在会上作了《突出“四个强化”,着力“四个提高”,全面提升民行抗诉案件质量》的典型发言。
近年来,蚌埠市院始终坚持质量数量并重,以质为先的原则,办理民行抗诉案件的质量一直处于全省的前列。在保证办案规模的同时,突出“四个强化”,着力“四个提高”,在确保案件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上下功夫。
一、强化案件说理,着力提高抗诉法律文书质量。抗诉书的质量是办案质量的集中体现和反映,而抗诉书的说理又是抗诉书质量高低的核心和关键。因此,加强抗诉书说理工作是提高抗诉案件质量的必要途径之一。我院始终把加强抗诉法律文书说理性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要求,规范文书格式,强化抗诉理由的论证,增强抗诉书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注重抓源头,夯实基础,积极开展法律文书说理性评比、优秀抗诉案件点评等专题活动,不断提升抗诉法律文书的品质。通过实践,认真总结,逐步形成抗诉书“四论”说理法,即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是否合法”等四个方面来审查案件,阐明抗诉理由,进行说理论证。
二、强化依法办案,着力提高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按照两大诉讼法和高检院、省院的有关办案规定,认真办理民行申诉案件。办案中既注重实体上的审查,又注重程序上的审查,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合法。严把“三关”,即受理关、立案关和抗诉关,确保案件质量。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二是依托ISO9001国际标准认证体系,规范民行检察办案行为。三是完善办案制度,夯实办案质量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抗诉案件三级定案制度和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对提高抗诉案件质量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强化跟踪监督,着力提高再审改变率。案件抗诉后,强化协调和跟踪工作,采取座谈、个案交流等形式,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做到审前与法院互通信息,阐明抗诉观点,审中出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后协助法院做好释法说理和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争取案件能够改判或调解结案。积极做好抗诉案件再审情况复查工作,特别对再审维持原判的案件,逐案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院党组始终把民行检察队伍素质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从民行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以建设学习型、专业型处室为载体,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逐步形成“3+1”的学习培训模式。一是组织民行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岗位素能培训、专业人才选拔、参加司法考试、攻读在职研究生等活动。二是举办系统实务培训班和岗位技能练兵活动。三是选派民行骨干参加高检院和省院举办的高层次的实务培训。四是结合办案工作,抓好自身业务知识学习。针对需求,边干边学,学用结合,着力提高民行干警办案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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