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行“三位一体” 创新管理模式
——市检察院机关管理模式探索改革工作侧记
“蚌埠市院网上量化绩效考核以及ISO质量体系认证是管理上的创新,某种意义上也是干部管理上的一次突破和革命。”“蚌埠经验的特点就是管理理念比较新颖,管理方法比较科学,管理效果比较明显,值得借鉴、值得学习、值得推广。”“蚌埠的经验给全省检察机关带了一个好头。”……在全省检察机关干部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座谈会上,各兄弟检察院纷纷对蚌埠市检察院实行“三位一体”管理新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2008年以来,蚌埠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积极引入现代管理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先后进行了“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改革新尝试,即以网上考勤、网上填写工作日志和网上办公办案为主要内容的常态管理,以建立ISO9001检察工作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管理,以网上量化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监督管理。
在管理模式探索改革的过程中,市检察院得到了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早在2008年10月,网上量化绩效考核试行之初,省检察院政治部就向全省检察机关转发了市检察院全员量化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今年4月17日,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王永法检察长作了网上量化绩效考核工作的专题经验介绍,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陈启涛同志给予了高度评价。8月11日、12日,全省检察机关干部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座谈会在蚌埠召开,市检察院用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通过专题经验介绍、播放专题记录片、现场演示、实例操作等多种方式,直观地展示了蚌埠市院探索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做法,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省检察院翟高潮主任指出,“此次座谈会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较为丰富,其意义则是贵在启发。”
以网络技术为平台强化常态管理
市检察院“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探索,是从信息化技术的深化应用,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起步的。2008年春节刚过,开始在市院机关试行网上办公。2008年10月,蚌埠市院被纳入全省检察机关网上办公办案试点单位后,院党组决定在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和网上填写工作日志,进而取缔纸张介质,实行网上文件签批、网上信息流转和网上交办工作。
为保障新的管理模式得以顺利实施,市检察院不断加大硬件投入,新增电脑100余台,保证干警人手1台,中层负责人以上干部每人两台,总投资达500多万元。全员办公自动化技能培训工作同步展开,通过分阶段分批次的培训确保全市检察干警均能熟练操作网上办公办案的工作流程。截至今年5月,各县、区院内部局域网分别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两级检察院实行了网络互联互通。
在狠抓办公办案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市检察院不断扩展网络技术的应用管理领域,先后开发实施了网上考勤、网上派车、经费使用网上审批、公务接待网上审批、固定资产网上登记和车辆GPS定位网上监控等六个层面的应用管理,积极借助方便快捷、程序控制和公开透明的网络技术优势,进一步加强干警日常工作行为管理,增强监督管理的刚性效果。
“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中的常态管理,从日常考勤、工作日志和平时考核抓起,每月度(季度)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平时的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岗位调整、晋职晋级和物质奖励有效衔接,强化了压力传递,引发了观念革新。对“太平官”、“和事佬”、“甘居中游保平安”和“年底一锤子定音”等传统思维定势形成了极大冲击,在全院上下初步确立起任务到岗位、责任到人头、压力到个体的新的管理机制,明确了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实绩优先的基本导向。
以平时考核为抓手强化绩效管理
在加强常态管理的同时,市检察院积极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着力加快管理方式的探索改进步伐。2008年10月,市院党组经过充分调研和慎重研究,决定突破以往人工考核的模式,开始建立网上量化绩效考核系统,经过试运行后于2009年1月正式付诸实施。网上量化绩效考核,共分为全员量化绩效考核、部门量化绩效考核和基层检察院量化绩效考核三个部分。考核对象覆盖全市检察干警,改变了过去“只考下不考上,领导考群众”的单项考核惯例。在全员定岗定责工作和量化考核细则的基础上,以百分制比例对具体岗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设定标准分值,并进一步明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惩处扣分标准分值和超越标准要求的奖励加分标准分值。
绩效考核充分利用机关局域网,实行全程网上操作。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全部在网上公开;被考核主体定期填报工作实绩,于指定时间在网上公布;各考核主体按期实行网上民主测评和等级评定;软件自动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排序,并将所有考评结果在网上公布,干警可以随时查询全体人员每月的考核得分。绩效考核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不仅操作简单易行,而且使绩效考核工作过程公正、数据客观、真实可信,做到了考核不靠关系,全凭工作业绩。
网上量化考核的定位为平时考核,侧重对平时工作行为、效率、质量和业绩的动态考评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工作进行及时检验、及时评判、及时反馈和及时奖惩,以期达到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目的。同时,重视结果运用,坚持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效衔接。全年考核结果,作为干警晋职晋级、交流轮岗和参加培训的重要依据。年度优秀等次、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先进检察院,优先从平时绩效考核表现突出的对象中产生。
网上量化绩效考核实行以来,客观上形成了工作网上晒、人人当考官、个个受监督的管理格局,为肯干事、能干事、多干事、干实事的干警提供了更为公开的平台,进一步激发了干警争先创优的内在动力和工作热情,有利于营造干警主动干事、紧张快干、力争多干、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去年以来,绩效考核积分靠前的,也都是平时工作一贯表现较好、工作量较大、任务完成较好的干警。
以质量控制为核心强化规范管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是当代世界上先进管理理论和管理实践的结晶,通过PDCA(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置)过程控制的系统循环,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对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自我约束,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管理机制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国内已经有近2000家政府部门引入这一体系,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2008年底,市检察院党组经过深思熟虑,并报经上级批准,决定采用ISO9001标准,建立检察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以此全面提高检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大致分为动员培训、体系策划、文件编写、体系试运行、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六个步骤。目前,市检察院各部门按照体系标准“做我所写、记我所做”的要求,已经编写文件91个约20万字,其中,质量手册1个、程序文件9个、人事行政手册文件38个、检察业务手册文件43个。
为使质量管理体系更加符合检察工作实际、更加符合检察规范化建设的规定,今年6月24日,王永法检察长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到规范化建设的先进院——河南省安阳市检察院实地考察,深入学习外地先进经验。7月14日,又邀请高检院政治部基层建设指导处谷文连副处长前来检查指导。目前,市院按照高检院《指导性标准》的要求已对文件进行再修订,并在试运行一个月之后,组织第二次内审和管理评审活动,然后申请认证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梳理岗位目标职责、进行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标准、制定考评工作细则,促进了规范管理,加强了作风建设。检察干警特别是中层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规范管理意识、接受监督意识、作风纪律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和执行落实意识普遍得到了增强。
“三位一体”管理新模式,是统一整体,相互关联,层级递进,互为支撑,目的都在于完善管理机制、推动工作科学发展。“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探索,为机关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带来了积极的初始效果。新的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及时推动各项工作改革创新,有利于检察工作的均衡发展和整体进步。2008年全市列入全省检察系统统一考评的9项业务工作全部进入前五名,其中有6项位列前3名。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一个目标”、“两个确保”和“三个突出”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反贪反渎、刑事检察、民行抗诉、控申举报等各项业务工作同比都有大幅提升,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检察短波
7月28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大伟带领省大学习、大讨论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督察组到蚌埠市检察院检查指导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8月11日,全省检察机关干部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座谈会在蚌埠市检察院召开,省检察院以及全省17个市级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巫希平到会并致辞。蚌埠市院作了干部管理改革创新工作的专题经验交流,得到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8月19日,省检察院鲍国友副检察长一行到蚌埠市院了解检察技术综合楼建设情况,调研全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情况。
8月25日,省纪委二室陈志超副主任一行来蚌,就马鞍市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具体指导。
8月19日上午,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会议厅举行,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组织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予赞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永法检察长在会上作了题为“坚持三管齐下,强化监督管理”的专题经验介绍。
8月21日上午,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举行。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后几个月的工作任务。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法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8月19至20日,省检察院派出检察技术工作小组,就市检察院去年以来的司法检验鉴定和同步录音录像规范化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抽查了怀远县院、蚌山区院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7月22日至24日,全省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在合肥市召开。蚌埠市检察院利用网络宣传平台特别是《蚌埠检察网》作为对外宣传窗口的做法和经验,被编入《全省检察新闻宣传经验材料汇编》。
8月1日、2日,市检察院组织军转干部开展了建军节传统教育活动,以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周年,弘扬我军的优良传统。
(市检察院 徐丹)
“逃亡的生活,我不想再过了”
“八年来,我不仅吃尽了苦头,担惊受怕,还妻离子散,无时无刻不在忍受着煎熬。经过你们反贪局不断做工作,现在我想通了,逃亡的生活,我不想再过了。”日前,犯罪嫌疑人袁实终于鼓起勇气来到龙子湖区检察院自首,并退出全部涉案赃款12.5万元。
犯罪嫌疑人袁实原系蚌埠某制药厂业务员,负责西北地区的药品经销工作。西北某医药经销公司是袁实的业务单位之一,欠蚌埠制药厂药品货款12.5万元。厂方催讨过多次,均没有结果,便安排袁实前往西北再次催讨。1999年5月,袁实作为蚌埠厂方业务员擅自与该公司达成协议,以该公司的其它药品冲抵12.5万元欠款。袁实然后将这价值12.5万元药品私自提走,低价变卖,所得现金全部用于其个人花销。2000年,听说厂里其他业务员类似的情况都被反贪局处理了,袁实才感到害怕。他的老父亲听说此事也被气倒住院。可是,药品已经变卖,钱款又被挥霍,如何能够偿还?经过反复思量,不敢承担责任的他开始了长达八年的逃亡生活。
龙子湖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厂方报案后,立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袁实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以局领导为主的追逃小组,开展相关追逃工作。在对犯罪嫌疑人袁实的个人情况及涉案事实进行大量细致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现代网络等多种措施实施网上追逃,并与其亲属保持联系,不厌其烦地上门进行政策教育和规劝工作,敦促其早日归案。
袁实回顾逃亡的日子时,觉得“那不是人过的日子”。几年来,他用假身份证隐姓埋名,在外打工糊口,一方面担惊受怕,没有睡过一次安稳觉,看到警车、见到穿制服的就绕着走,听到警笛就赶紧溜进门;另一方面想家的滋味确实不好受。走的时候,儿子才两岁多,现在不知道长多高了;走的时候,老父亲还在医院住院,现在不知情况如何;也不知道老婆能不能原谅自己。想到这,袁实终于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自从与家里联系上以后,老父亲就不断地要求他回来自首,表示家里就是砸锅卖铁也要帮他还上案款。龙子湖区检察院反贪局及时通过他父亲传递相关法律政策:在检察机关立案以后,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并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心力交瘁的袁实终于放弃了最后的侥幸心理,决心去检察机关自首,去面对自己以前犯下的错误,接受法律的惩罚。他说:“父亲身体已大不如从前,再不回来可能就没有机会了。儿子渐渐长大了,在他成人之前,我应该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文中人物均用化名)
(龙子湖区检察院 邱晓东 杨子惠)
十五只红手印
――一个驻所检察官的办案手记
周六上午我值班,到看守所检察室喝了一口水后便对监区进行例行检查。走到111监室时,刚刚被判寻衅滋事罪一年零一个月的乔梁递给我一张纸头,上面写了一句话“我在浙江省金华市看守所呆了14天,9月12日被抓到的,9月26日带回蚌埠的”。纸头是从软面抄上撕下来的扇形的一角,“4”字还是由“2”字改过来的。显然,他是在匆忙中写下来的,没有认真算过天数,可能是刚刚看到我的身影吧。这样的事,我每年都要碰到几次,他的意思可能是那14天没有折抵刑期。
“怎么回事?”我问他。他一开口,就印证了我的猜想。同监室的人向我补充说明:“判决书下来这两天,他坐立不安,哭哭啼啼的。”说真的,我很难把一个寻衅滋事、用棍棒砸别人轿车的施暴者与眼前这一还会哭哭啼啼的23岁年轻人联系在一起。
“这样吧,你把具体情况写给我。”于是,我回到检察室联系金华市看守所检察室和带他回来的刑警队员。反馈的情况与乔梁陈述的基本一致。
下午例行检查时,乔梁就递给我一张纸,在正文和签名处按下了两颗红手印。第一行“情况反映”,第二行“关与在金华看守所羁押时间情况说明”,下面正文大约两百字。这一次,书写得很工整,或许打过草稿,或许有室友指点,但还是有4个错别字。我想起马克·吐温的一句名言“多一所学校,就少一座监狱”。如果他能把“关与”写成“关于”,或许就不会到看守所来了。根据办案程序,我给他做了一份笔录。他说判决书上没计算这14天,“请检察官为我做主!”笔录上,他又郑重地摁下了4只手印。可见,这14天对于一个在押人员多么重要,或许他们觉得外面的空气更清新,天空更明亮。
我把反馈的情况与判决书再次核对,判决书中确实漏算了这14天。于是,我给办案法院打电话,正好是本案办案法官接电话的,他正在加班。在我说明情况后,他恍然大悟,连声说“不好意思!”。我严肃地批评他:“工作再忙,制判决书也要慎重哦,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你在里面没呆过,当然没有‘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感觉。”他虚心接受批评,最后他承诺“以最快的速度纠正过来!”
周一上午,我刚到看守所一会儿。办案法官就捧着一摞新制的判决书赶到了。
“这么快?”
“昨天加班把判决书打印好了,就等今天盖章了。”
十点左右,我巡视到111号监室。一进门,乔梁就对我深鞠一躬,起身时真诚地说:“谢谢检察官!”,并递上来一封感谢信。“1、2、3……”首先映入眼帘的是9只鲜红的手印。“感”字下面的“心”字底写得特别大,好像不写大,就不能承载这沉甸甸的谢意。与前面工整的《情况反映》相比,文字表达有些乱,看得出他的内心是不平静的。其实,我能做的只是监督刑罚的正确实施,真正掌握他命运的,还是他自己。
(市检察院 陈金虎)
补偿心理的危害
吴业海这个曾被群众视为“信得过”的村官,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移民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吴业海自1992年至2005年担任五河县某乡徐西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工作积极肯干,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深得群众信赖。2005年1月,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又以高票当选为村支部书记。
就是这样一个群众心目中的“好”官,由于把持不住自己,竟成了金钱的俘虏。2003年,徐西村被列入行洪区,必须搬迁。上级有关部门动员徐西村进行移民建房登记。在移民建房登记前,徐西村曾组织村干部学习了相关文件。登记时,吴业海将自己未婚的儿子作为一户登记,当时就有人提出异议。在移民登记公示期间,又有人提出吴业海的儿子不符合单独登记一户的规定。可是,吴业海我行我素,顶着舆论的压力,利用其担任徐西村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擅自将不符合移民建房登记政策的儿子吴小海进行分户登记,并提供虚假的《购房合同》,单独列户上报审批,最终从五河县行洪区移民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移民建房款15000元。
吴业海在检察机关的一番话在近年来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很有代表性,耐人寻味。他反思犯罪经过时说:“担任村干部十多年来,风里来雨里去,为群众办了许多实事。有时自己感到挺辛苦的,觉得不合算。在移民建房登记时,觉得这是个难得的补偿机会,于是就触犯了法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再就是,在村里时间干长了,慢慢也发生了一些转变了,觉得自己威信高,群众基础好。傲气、霸气渐渐滋长,少数群众的意见也就不当回事了。”(文中涉案人物、单位均为化名)(五河县检察院 丁云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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