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怀远县找郢乡某村村民何大爷等到市检察院公诉处,专程向办案检察官王磊、金绍清同志送来感谢信和一面锦旗,以感谢他们在办理他儿子受害一案中“无私无畏,秉公执法,毌枉毌纵,肩挑正义”的精神。
何某某是何大爷的儿子,其妻子王敏与朱加祥长期有染,在被何某某发现后,两人遂预谋将何杀死。2006年11月份一天晚上,王敏将安眠药投放于何某某晚饭后便打电话给朱加祥,朱加祥携木棍、绳等赶至何啓卫家中,朱加祥先持棍击打何的头部,后又伙同王敏用尼龙绳将何某某勒死。两被告人将何某某尸体拉到怀远县找郢乡野外焚烧,后将未焚烧完的尸体拉到找郢乡的一个废弃的水井内掩藏。2009年6月案发。
日前,朱加祥犯故意杀人罪被蚌埠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敏犯故意杀人罪被蚌埠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市院公诉处检察官王磊、金绍清同志在承办此案过程中,认真审查证据,多次到受害人家中和案发地调查取证,其敬业精神得到了受害人亲属及乡邻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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